任何化學試劑碰到皮膚、粘膜、眼、呼吸器官是都要及時清理,特別是對皮膚、粘膜、眼睛、呼吸器官有極強腐蝕性的化學試劑,如:各種酸和堿、三氯化磷、溴、苯酚、天水肼等,在運用前一定要懂得打仗到這些腐蝕性化學試劑的搶救處理方法。如:酸濺到皮膚上要用堿液清洗等等。
(5)化學試劑中遇水易燃試劑一定要存放在干燥、嚴防漏水及暴雨或潮汛時期保障不進水的倉位。不得于有鹽酸、硝酸等散發酸霧的物品存放在一起,亦不得與其他危險品混存混放。
(2)每次付出的化學試劑數目,實驗室管理員要稱量,及時記錄在容器上的毛重標簽上,以作記帳憑據之用。
(4)劇毒性試劑應遠離明火、熱源、氧化劑、酸類及食用品的通風精良處貯存,正常不與其他種類獨特貯存,且應按劃定貫徹“五雙”制度。。
(1)易燃易爆性化學試劑必須存放于專用的危險性試劑倉庫里,并存放在不熄滅材料制作的柜、架上,溫度不宜超越28℃,按劃定實行“五雙”制度。實驗室大批瓶裝可設危險品專柜,按性質分格貯存,統一格內不得混放氧化劑等性質的抵觸品,并根據貯存種類裝備響應的滅火設備和自動報警裝置。低沸點極易熄滅試劑宜低溫下貯存(5℃以下,禁用有電火花發生的正常家用電冰箱貯存)。
正?;瘜W試劑對人體都有危害,在運用是一定要防止大量吸入;在運用完公演試劑后,要及時洗手,洗臉洗浴,更換工作服,對一些吸入或食入大批即能中毒致死的化學試劑,如:氰化鉀、氰化鈉及其氰化物;三氧化二砷及某些砷化物、二氯化汞及某些汞鹽、硫酸、二甲酯等等。在運用時一定要懂得這些試劑中毒時的搶救處理方法,劇毒試劑一定要有專人保存,嚴厲控制使用量。
國內實驗室正常將化學試劑分為四個等級,下面哈爾濱實驗室耗材廠家就詳細介紹。
(3)試劑取用后一定要將瓶塞蓋緊,弗成放錯瓶蓋和滴管,絕不允許張冠李戴,用完后將瓶放回原處。
別的,根據特別的工作目的,另有一些特別的純度標準。比方光譜純、螢光純、半導體純等。取用時應按差別的實驗請求選用差別規格的試劑。比方正常無機實驗用三級或四級試劑即可,分析實驗則需取用純度較高的二級乃至一級試劑。
為了到達精準的實驗結果,取用試劑時應遵守以下規矩,以保障試劑不受污染和不蛻變:
固體粉末試劑可用潔凈的牛角勺取用。要取一定量的固體時,可把固體放在紙上或名義皿上在臺秤上稱量。要精準稱量時,則用稱量瓶在天平上停止稱量。液體試劑常用量筒量取,量筒的容量為:5ml、10ml、50ml、500ml等數種,運用時要把量取的液體注入量筒中,使視線與量筒內液體凹面的低處保持水平,然后讀出量筒上的刻度,即得液體的體積。
(2)要用潔凈的藥勺,量筒或滴管取用試劑,不準用統一種工具同時持續取用多種試劑。取完一種試劑后,應將工具洗凈(藥勺要擦干)后,方可取用另一種試劑。
四級試劑(實驗或工業試劑)平日用l.r表現。
如需大批液體試劑則可用滴管取用,取用時應留心不要將滴管碰到或拔出接收容器的壁上或里面。
固體試劑正常裝在帶膠木塞的廣口瓶中,液體試劑則盛在細口瓶中(或滴瓶中),見光易剖析的試劑(如硝酸銀)應裝在棕色瓶中,每一種試劑都貼有標簽以表明試劑的名稱、濃度、純度。(實驗室分裝時,固體只表明試劑名稱,液體還須注名明濃度)。
(4)已取出的試劑不克不及再放回原試劑瓶內。